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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解析

时间:2024-05-20 15:22:53 点击:491

1,甲(男,19周岁)纠集乙(男,15周岁)、丙(男,周岁)实施盗窃。在甲、乙破窗人室后,负责望风的丙因害怕而逃离现场。甲、乙窃得储物间的财物后共同进人卧室,乙发现女主人王某正在熟睡,遂对其实施强奸,乙得逞后甲也欲强奸王某,但因太紧张未能得逞。之后,二人携带财物逃离现场。请根据上述材料,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:

(1)甲、乙、丙的行为应如何定黑?

答: 甲构成盗窃罪、强奸罪,乙构成强好(J构成盗窃罪。甲纠集乙丙人户盗窃,三人形成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,其中甲是实行犯,丙是帮助犯,乙因不满16周岁,不构成咨窃罪的共同犯罪。甲、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。甲以默示方式与乙形成实施强奸的事中故意,于乙之后对受害人实施强奸行为,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。由于强奸超出了原来共同盗窃的故意,丙与 甲、乙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。丙虽然逃离了现场,但是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,因为丙是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与甲乙共同实施盗窃行为,共同犯罪实行“部分实行全部责任”,而且丙没有有效地阻止盗窃结果的发生,仅自己一人中途退出,不能成立犯罪中止,所以丙成立盗窃罪(既遂)。

(2)甲、乙、丙具备哪些法定量刑情节?

答:甲在盗窃罪中是主犯。甲在强奸罪中具有轮奸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。乙在强奸罪中具有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这一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,同时具有轮奸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。丙在盗窃罪中具有从犯这一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,以及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这一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。

[点评]成立共同犯罪 ,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。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,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。共同故意的形成一般是在行为前,本题中的事中形成犯罪故意,在法硕考试中比较少考到,以默示方式形成的事中故意,更少考到。此题难度较大,没有平时的理论积累,很难答对这样的题目。在刑法案例中,一般会考查法定量刑情节,考生一定要掌握常考的自首、立功未成年人、从犯等法定量刑情节的作用。


2, 2014年6月27日,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《模具加工合同》,约定: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3个模具,编号分别为模具1号、模具2号、模具3号,总价款100万元;乙公司应于2014年8月20日前交付模具;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30万元,于模具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。合同签订当日,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30万元。乙公司将3个模具加工完毕后,按照甲公司的通知,于2014年8月17日将1号模具、2号模具分别交付给甲公司下属的A公司、B公司。因甲公司在另一笔业务中尚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,乙公司留置了价值20万元的3号模具。2014年9月17日,甲公司以乙公司未交付3个模具构成严重违约为由,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。拉请根据 上述材料,回答下列问题:

(1)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有名合同?

答:承揽合同。

(2)定金条款效力如何?为什么?

答:部分有效,部分无效。我国法律规定,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故30万元定金中20万元的部分有效,10万元的部分无效。

(3)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?为什么?

答:可以。虽然乙公司留置3号模具并 非基于承揽合同,而是基于另一笔债权,但乙公司留置该模具属于企业之间的留置,企业之间的留置不限于同一法律关系,故乙公司可行使留置权。

(4)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?为什么?

答:无权。乙公司已按照甲公司的要求交付1号模具、2号模具,未交付3号模具有合法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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